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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大二附院4月30日起正式执行第二轮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字号+来源:郑大二附院 2020-04-29 15:33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降药价,惠民生!为减轻百姓用药负担,国家又放大招啦!

按照国家医保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号)和省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医保发[2019]13号)等有关要求,根据国家、省局统一部署,今年4月30日起我院正式执行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确保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以联盟地区公立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进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目前国家共组织 2 批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共涉及到 25 个药品品种,多为慢性病患者用药,中选药品平均降幅为 59%,我省已于 2019 年 12月 31 日在全省落地实施。第二批共涉及 32 个药品品种,中选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到 53%,最高降幅达到 93%,尤其是降糖药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慢性病常用药较大幅度降价,将显著降低患者负担。

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焦红军介绍,落实该项工作以后,药品价格明显降低,能有效减轻群众药费负担。如用于降糖药“拜耳医药生产的阿卡波糖片”(50mg*30片/盒)原价格为61.29元/盒,此次中选价格为5.42元/盒,降低了91.2%;“北京北陆药业生产的格列美脲片”(1mg*30片/盒)原价格为26.05元/盒,此次中选价格为1.64元/盒,降低了93.7%;对需长期服用该类药物的患者是极大利好。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通过了一致性评价作为质量的托底要求,可以保证其质量和疗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检验仿制药与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方面是否一致的评审活动。若一个仿制药通过了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则表示该药品与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没有差别,可以替代使用。(供稿 / 郑大二附院药学部)

 

郑大二附院涉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品种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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