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厦门一家餐厅接待了一桌客人,共消费2759元。但买单时,客人们却相继离开,最后只剩下一个人——男子颜某。但颜某拒绝买单,他表示,自己是临时被叫过来吃饭的,买单的应该是点菜的那个人,也就是约他吃饭的“朋友”林某。餐厅随后无奈将颜某告上法庭,认为应由最后一位客人买单。庭审中颜某解释说,当晚林某以介绍客户为由叫他出来吃饭,他到达包厢后,林某和其他7人已经开席近一个小时。他没有再点新的菜品,只喝了三瓶啤酒,吃了一点剩菜。随后他看林某并没有要介绍客户给自己的意思,就提出要先离开。但林某表示,等结束饭局再去酒吧“谈生意”,让他再等等。当晚10点多,其他人以去酒吧订座为由先后离开,包厢里就只剩下他和林某。“林某对我说他去结账,但转头就不见了...”此后无论怎么联系,林某再也没有现身。颜某表示,自己只愿意承担自己食用的那部分菜品和酒水的费用。由于原被告双方都不愿意接受调解,法院表示,将向涉事的第三人林某进一步了解情况后再做出判决。(厦门电视台《特区新闻广场》)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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