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因发放借冒名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舞钢农商银行被罚40万

字号+来源:河南商报 2020-07-01 16:30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公布(平银保监罚决字〔2020〕1号)关于对河南舞钢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舞钢农商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处罚决定显示,舞钢农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发放借冒名贷款、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

a08786bb281e4579ae52360a1572b5e3.jpg

对此,平顶山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借冒名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舞钢农商银行作出合计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河南商报记者检索发现,舞钢农商银行并不是第一次被处罚,2018年12月27日,因违规投资信托受益权、贷款集中度超比例,舞钢农商银行被罚款45万元,张国军因负领导责任被警告;2019年11月20日,因单一集团客户授信超比例,舞钢农商银行被罚款20万元;2019年12月16日,因对一组非同业关联客户大额风险暴露超比例,舞钢农商银行被罚款20万元。(记者 孙超)

1.本网遵循行业规范,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来源;2.网友投稿可能会经本网编辑修改或补充,且不一定会通知作者,请投稿后自行查看;3.如本网稿件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