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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新冠肺炎免费纳入校园保险 学生最高限赔10万

字号+来源:澎湃新闻 2020-04-13 13:29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原标题:宁波:新冠肺炎赔偿免费纳入校园保险,学生最高限赔10万元)

4月13日,浙江分批复课首日,宁波市宣布在现行承保的校园保险中,免费扩展新冠肺炎的赔偿责任或限额。

澎湃新闻从宁波市教育局了解到,该市校园保险包括校(园)方综合责任保险、教职工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幼儿综合保险,前两项由学校购买,学生幼儿综合保险由家长为学生购买。

目前,宁波市购买校责险的多为公立学校,参保率超过90%;参保学生幼儿综合保险的大、中、小学生和幼儿人数达121万人次,覆盖率超过90%。

宁波市教育局13日宣布,经市保险机构评估认证,决定从浙江省政府规定的分批复学复课之日起至保险终止日期,在现行承保的校园保险中,免费扩展新冠肺炎的赔偿责任或限额:如发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各类事故,校责险、教职工责任险每校每次限额赔偿100万元,学生和教职工每人分别限额赔偿10万元和20万元;学生幼儿综合保险方面,如投保人无异议,疾病保险金额将从原来的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此外,宁波鄞州区还推行市、区“防疫双保险体系”。

 

4月11日,鄞州区教育局与保险机构签下浙江复学复课校(园)防疫防控综合保险第一单,为全区16万多名学生和教职员工提供价值约5.6亿元的风险保障。

据悉,此次保障对象是鄞州区教育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中学、小学及幼儿园在读学生、教育系统教职员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新冠肺炎导致疾病身故或住院治疗的,每校给予最高400万元的保险保障,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00万元,每人身故赔偿限额50万元,每人确诊赔偿(一次性给付)1万元,每人住院津贴限额3000元,每天50元;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集中隔离,隔离费用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0元,同时无免赔额、无免赔天数、不设置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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