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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30条管控 措施保障校园安全

字号+来源:中原网 2020-03-11 10:57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原网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 开学后,如何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河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办法》日前印发,从出入校园、保障措施、责任追究等方面出台30条管控措施,同时要求各地各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细化方案、精准施策。

实行封闭管理,只开启一个出入口

《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教职员工包括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外,对暂不使用的出入口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在校园居住、在其他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未经学校批准,教职员工和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符合相关规定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返校返岗。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发现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上报相关部门。

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在测量相关人员体温的同时,须登记详细信息、严格管控,发现情况异常,禁止进入校园。有条件的学校,要在校门口附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分批、错峰放学,避免人员聚集

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严肃追责

学校须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

责任追究方面,《办法》明确,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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