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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阶段性调整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 每立方米降低0.15元

字号+来源:豫知身边事 2020-03-02 11:51 我要评论()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刘瑞朝

为支持郑州市工商企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郑州市决定阶段性调整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大河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到,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供水区域内工商业用水终端用户用水价格由现行的4.15元/立方米调整为4.00元/立方米。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郑州市发改委提交了《关于疫情期间下调工商业水价情况的请示》。目前,该请示已获批准,疫情防控期间郑州市市区工商业用水价格将阶段性调整。具体调整额度上面已经提到,需要注意的是,此价格不包括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

执行期结束后,工商业用水价格将恢复原执行标准。郑州市要求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明确降价范围对应的用户,妥善做好政策执行时间追溯,尽快将政策执行到位。

大河报记者了解到,2月24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各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内有关燃气企业, 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其中,开封市率先在全省完成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水价格工作,确定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水价格标准确定。标准具体为:开封市城区工商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5元,祥符区工商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11元,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执行(追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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